义妇高氏。尚未成婚。夫瞽不弃。竟归张门。
【原文】
宋张某妻高氏。余姚烛湖人。未婚而张瞽。乃使媒告高氏父母曰。吾不幸而瞽。爱女听别嫁。父母将诺之。高氏涕泣曰。男女通名。祸福无改。今既字而瞽。我命也。我犹弃之。谁复为之妻者。使彼因我而受冻馁。我何面目立人世耶。父母感其言。许张婚。高氏遂归于张。勤力以养。终身晏如。乡里贤之。号曰义妇。
守义于已婚。易。守义于未婚。难。因尚未成为妇也。况别嫁之语。出自其夫乎。且也在家从父。父母将诺之矣。乃毅然数语。竟挽亲心。卒归张氏。勤力奉养。终身晏如。彼李康侯妻者。殆效法斯人哉。
【白话解释】
宋朝有一个姓张的人。他的妻子高氏。是余姚烛湖地方的人。还没有嫁过去。姓张的眼睛瞎了。于是就差了媒人到高家去。对他的父母说。我很不幸瞎了眼眼。再不想仰攀你们了。你们的令爱。叫他另外嫁人吧。高家的父亲和母亲。就要答应他。女儿流着眼泪鼻涕说。凡是男女两家订了婚以后。不论是祸是福。彼此就不可以更改的。现在我许给了人家以后。人家才瞎了眼睛。这是我的命理。应当嫁一个瞎眼丈夫的缘故。假使我尚且抛弃他。那末还有那一个再肯嫁给他做妻子呢。若是他为了我不嫁给他。使他受了冻饿。那末我还有什么面孔。在世界上活着呢。他的父母。也就给女儿一番话感动了。答应仍就和姓张的结婚。高氏嫁到了张家以后。勤勤俭俭地做了工作。养着丈夫。终身好像很安然的样子。乡村里的人。都称美他的贤德。就给他起了一个别号。叫做有义气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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