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郑鼎还帛

shoukangbaojian2022-05-01365

严妻郑鼎。家计维艰。丧帛不受。置笥复还。

【原文】

明严日权妻郑鼎。母家富而严贫。未尝以贫告父母。父母畀之财。则曰。郑氏固有家法。何以女贫多畀财乎。终不受。父卒。母遗之帛曰。斯若翁丧帛也。今不成服矣。以遗汝。泣曰。父死不忍视其书。以手泽存也。丧帛之存。比书为甚。何忍受之。母密纳诸其笥。归而知之。于次年省母时。复还母。后家愈贫。不受兄弟一钱。

不以夫家贫告父母。已鲜矣。乃父母知之。而故自修饬。不露其贫。尤鲜。父母与之。而申明成法。不受其财。则更鲜。至区区一丧帛。且不肯受。密置其笥。则复还之。愈足征其一介之不苟也。

【白话解释】

明朝严日权的妻子。姓郑名鼎。他的娘家很有钱。可是夫家很穷苦。但是他没有对父亲母亲说过家里的贫苦。他的父母因为严家贫苦。就多给了女儿一点钱财。他就说。郑家一向有着家法的。那里可以为了女儿贫苦的缘故。多给钱财呢。终于不肯受父母给他的钱财。后来他的父亲死了。他的母亲就送了他一束帛。说道。这是你父亲的丧帛呵。现在不做衣服了。就送给了你吧。郑鼎听了就哭着说。古礼上说。父亲死了。不忍去看他遗传下来的书。这就是为了手迹留着的缘故。至于见了丧帛的感触。那是比较遗书还要厉害。我那里敢忍心受了呢。他的母亲就暗地里把这一束帛。放在女儿的竹箱子里。郑鼎回到了家里。才知道。到了第二年去望母亲的时候。仍旧拿去还了母亲。后来夫家愈加贫苦。终于不受兄弟的一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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