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妻林氏。夫妇节廉。却枋再四。守命清严。
【原文】
明李廷机致政归。卒之日。所遗宦橐。仅四十四金。语其妻林氏曰。以二十金治木。以二十金治丧。时泉州蔡太守觅上次二副杉枋。以备选用。林氏曰。治木治丧。皆有成命。公岂不知太师生平乎。往复再四。不受。蔡曰。昔门人厚葬颜渊。夫子不能禁。岂吾麾守斯土。而敢以俭薄待吾师乎。林氏不得已。因取其次者。
郭燮熙谓林夫人与文节公。砥砺清苦。穷达始终如一。真贤配也。其得以同有千秋者。乃不在富贵而在名节。天爵之贵于人爵也如是。而蔡太守不薄待其师。亦不愧为文节门人也夫。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宰相姓李名廷机的。告老回来。死的时候。他家里只有四十四两的银子。李廷机没有死的时候。对他的妻子林氏说。把我遗下了的银子。二十两去买口棺材。二十两做了丧事的费用。这时候他有个门生姓蔡的。正做着泉州地方的太守。就送了两副棺木来。一副上等的。一副次一等的。预备叫林氏拣了去用。林氏说。采办棺木。办理丧事。太师都有遗命的。你难道还不晓得太师生平做人的清廉么。送了来。还了去。这样的有好几次。终于不肯收受。姓蔡的就说。从前孔子的门人厚葬了颜渊。孔子也不能禁止他们。难道我在这里做了地方官。那里敢去薄葬我的先生呢。林氏推辞不掉了。不得已、就拿了一副次等的棺木来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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