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寡妇淑。贞烈备谙。作书誓志。永矢无惭。
【原文】
晋寡妇淑守志。兄弟谋更嫁之。淑誓不许。为书绝之。其略曰。烈士有不移之志。贞女无回二之行。淑虽妇人。窃慕杀身成义。死而后已。夙遘祸罚。丧其所天。男未冠。女未笄。是以僶俛求生。将欲长育二子。上奉祖宗之嗣。下继禴尝之礼。然后觐于黄泉。永
无惭色。兄弟不能匡我以道。博我以文。虽曰既学。吾谓之未。
寡妇淑之书。何其哀哉。盖女子自于归后。所赖者夫与子而已。不幸而夫亡。子弱女幼。正宜如淑书中所言。以抚孤为莫大之天职。不然。非特子女谁为教养。门户谁为支持。而不恒之羞。终身莫赎矣。
【白话解释】
晋朝时候。有个寡妇名淑的。守了节不肯嫁人。他的哥哥弟弟们。就商量着给他改嫁。淑就立了誓。一定不肯再嫁。并且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哥哥弟弟。表示了决绝的意思。来打断他们的念头。他那封信里的大略说。凡是义烈的人。就有一种不可改移的坚决志向。贞节的女子。就没有改嫁的行为。淑虽然是个女子。可是很羡慕杀身成义、不死不止的人。一向遇了灾祸。丈夫死了。儿子和女儿都没有长成。因此我勉强在世上做着人。将来把两个儿子抚养成了人。上面传续了祖宗的后代。下面继续了春秋祭祀的礼节。然后再到了黄泉下去见丈夫。这才不用惭愧了。现在哥哥弟弟。既不能拿正大的道理来辅助我。又不能拿先王的遗文来博学我。虽然你们是已经读过书的人。可是我说你们是还没有读过书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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