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明被掠。赎妾使归。我则唯命。非辱闺闱。
【原文】
明李鸿妻孙氏。名义明。玉山人。以己无所出。乃为鸿置妾。妾方娠时。值袁三反。孙氏与妾同被掠。孙氏谓贼曰。彼有娠。愿以所携金赎之。使归续祭祀。我则唯命耳。贼如其言。行至西湖桥畔。贼欲污之。孙氏曰。向所谓唯命者。任汝杀耳。若将辱我。我乃
儒家之女。头可断而身不可辱也。贼恚怒。遂杀之。
唯命二字。可以两用。贼方误以为乐从矣。然孙氏非有意两用也。可杀不可辱。士之女当如是也。贞烈之气。言行如一耳。若谓孙氏欲其妾之行远。而故作此语诳之。则孙氏之智仁勇。亦不可及矣。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李鸿。他的妻子孙氏。名叫义明。是玉山地方的人。他为了自己没有生得儿子。就替丈夫娶了个小老婆。正在怀孕的时候。逢到了袁三造反。孙氏和他丈夫的小老婆两个人。都被强盗抢了去。孙氏对着强盗们说。他是有了娠的人。我情愿把带着的金银。给了你们赎他回去。叫他继续了祖宗的香烟。至于我呢。任凭你们的吩咐就是了。强盗们也就依了他的话。把李鸿的小老婆放去了。走到了西湖的桥沿里。强盗们要行非礼。孙氏说。刚才我说着听凭你们吩咐的话。就是任凭你们杀了的意思。若是你们想来污辱我。那末我是读书人家的女儿。我的头是可以断的。可是我的身子是不可以污辱的呵。强盗们听了非常愤怒。就把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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