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被摄。不贻羞容。投池以死。上下密缝。
【原文】
明施之济聘妻徐氏。年十五。字施。有汤某倚其侄宾尹官祭酒。强聘之。其父不受。汤惭怒。告宾尹。胁县令摄施及徐氏父女赴质。拟庭劫之。徐女被摄。次城东旅舍。投池中死。上下衣皆密缝。不见寸体。见者泣下。郡守张德明临视。立祠城东。邑绅刑部尚书
徐元泰家居。以同姓出为主丧受吊。远近沓至。宾尹大惭。
孟子尝言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徐氏女则不得不死矣。里豪倚其侄之势。胁县摄之。且先使人殴施及媒妁于县门。以示声势。徐氏女其尚能免乎。密缝上下衣而投池。死后且不肯贻羞矣。
【白话解释】
明朝有个姓施名之济的人。他的未婚妻徐氏。年纪十五岁的时候。就许给施家了。这时候、有个姓汤的人。他靠了他的侄儿汤宾尹做祭酒官的势力。硬向徐家下了聘礼。徐氏的父亲不肯收他的聘礼。那个姓汤的人又惭愧。又生气。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侄儿。汤宾尹就强迫了县官。把施之济和徐氏父女两个。都捉到了县里去对问。就预备在公庭里的时候。把徐氏抢了去。徐氏被他们捉捕来以后。住在一个城东的旅馆里。就投在池里死了。上下身的衣裳。都密密地缝着。看不见一些儿的身体。看见了的人。都替他悲伤流着眼泪。太守张德明也亲自来看。就给他在城东立了一个祠堂。表扬他的节烈。这时候城里有个大乡绅。做了刑部尚书官的姓徐名元泰。正住在家里。因为和徐氏是同姓。就出去替徐氏主持丧事受吊。远近的人都赶了拢来。这时候汤宾尹感觉得非常的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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