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经文:自罪引他。
自从夫逝锁空楼,之死靡他誓柏舟。
灯下宁飞三尺血,肯将白璧玷缁流。
杀身救父念方安,事比曹娥更较难。
墓草常青芳躅永,断头旧处血犹丹。
注:
自己做了有伤天理的事,就应当自己承受,如果妄图连累别人,是罪恶中又制造罪恶。引申来说,比如罪犯既然藏有犯罪的物证,却牵连别人以企图帮助自己纳完赃证,或者往日有冤仇口角,乘这个机会拖累他人一同受罚,希望图谋报复。更加有一些随便胡说招供,凭借事端勒索敲诈,把犯罪当作获取利益的计策。还有一些喜欢挑事的监狱吏役,只恐怕犯罪之人不太多,牵连家境不富足的人,良心又在哪儿呢?
案:
浙江省中部薛尚仁,娶陶氏为妻,生下女儿孝姑。他的弟弟尚义娶妻柳氏,兄弟两家同在一块相处。尚义早就去世了,柳氏守贞节没有出嫁,薛尚仁把弟弟媳妇迁往后院居住,出入家门都从薛尚仁房屋前经过。柳氏的哥哥柳文家中贫穷,多次到妹妹柳氏那里借贷财物。薛尚仁斥责赶走他,柳文心中怀恨。当时正逢清明时节,观音庵有位和尚叫寂照,柳氏将他叫来商量给死去的丈夫念经的事,薛尚仁碰见后,将寂照赶出。柳氏派使女到观音庵,与寂照约定晚上在墙外等候,以便送去念经的资金,寂照误认为柳氏对他有情意。寂照原来是大盗贼,躲避罪罚出家为僧,飞越墙壁是他擅长的技艺。到了天黑不久,拿着锋利的刀越过墙进了柳氏院内。柳氏惊恐喊叫,寂照用手堵住她的嘴巴,想强奸她,柳氏拼死拒绝。寂照顺手用刀杀死柳氏,割下她的头越墙逃走了。
第二天早上,薛尚仁惊恐地知道了柳氏被杀的事,过后院察看,不知是什么人做的。柳文心中怀着以前的冤恨,到县城里详细报官,说是薛尚仁想强奸他的妹妹,柳氏不答应,便将柳氏杀死,将头藏起,灭掉行迹。县官也认为柳氏住在后院,哪个人能够飞到院里?用酷刑拷打逼问,薛尚仁宁死不承认杀死柳氏,受尽了各种刑法。县令告诉他道:“你如果将柳氏的头送来,就将你放出。”薛尚仁的女儿孝姑听说后,告给母亲说:“父亲死了,那母亲一定会死,女儿也一定会死,因此父亲如果死了,母女都要死。为什么不将女儿的头割下充当婶婶的头?如果能够放回父亲,使母亲活着,女儿死而无憾。”孝姑母亲说道:“你的父亲命里该受此罪,你又有什么罪呢?这种事万万不能去做。”孝姑见母亲不忍心动手,回闺房后上吊死了。
她母亲没有违背她的心愿,忍受痛苦将她的头割下来,拿着交给县官。县令派验的人检验,看见孝姑的脸上没有血迹,皮肉没有卷曲,是在死后割下的头。县令大怒道:“你丈夫杀死一个,案件还没有了结,你为什么又杀死一个?”喝叫将孝姑母亲用拶子夹起,陶氏大声哭叫,老实告诉了原因。县令不相信,到了她家检查死尸,看见孝姑尸体放在地上,用头与尸体相合,一点也不差,他不觉心酸地哭了,说道:“天下有这样孝顺的女儿,那会有杀人的父亲,一定属于冤枉。”县令又看见孝姑的面色如活人一样,两眼特别有神,没有闭住,于是祝告道:“你为父亲舍身而死,其用心良苦。为什么不大大显示你的灵魂,用梦告诉我,使我捉拿凶手,洗清你的冤恨。”话没说完,孝姑双眼忽然合住了,县令惊骇感叹不止。
这天夜里,县令就梦见孝姑来告诉道:“感谢你救我的父亲,在幽冥之地我记着你的恩德,想要昭雪这件冤案,可以查讯和尚寂照。”第二天,县令暗中查问手下人,他们说道:“这是观音庵的住持和尚”,于是,县令请僧照来县署念经,将法坛设在幽暗冷僻的地方。夜已过半,派少女装作鬼声,敲着窗子哭泣,寂照惊慌问是哪个人,回答道:“我是柳氏。你因为强奸我没有顺从,将我杀死,又把我的头藏起来,以至我身和头不能相合为一,今天特地找你要头。”寂照说道:“我一时间失手杀死你,已经天天念经超度你,头现在放在韦驮的座位下边,等到念经结束后,就取出你的头来奉还。”县令在外边听得真真切切,就开庭将寂照捕获,一审讯就招供了。由于寂照罪孽太大,为恶太极,和一般的杀人案不一样,拟判处割型,立即处死。同时,为柳氏和孝姑修建了孝烈坊,每到春天和秋天,祭祀受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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