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经文:苟富而骄。
太上从来称至尊,敢行无礼肆侵吞。
异时妻女同遭辱,只为骄盈祸满门。
注:
所谓“苟富”,就是指侥幸而致富。或者是得了无主的横财,或者是占了无后嗣人家的财产,或者以放债取利、毫厘计较而聚成家业,或者通过开赌场诱骗人赌博、阴谋诡计而创立家业。诸如此类,虽然富了,也还很难保守住,况若再加上骄奢淫欲、矜持夸耀,佚乐放纵,欺凌乡里,侮慢亲友,自取祸患,岂能久乎?
案:
胡胜士,屠夫佣工出身,善于图谋财产,暴富发迹,家产达数十万,靠攀附权要做了郡伯,后因狂妄为上司所厌恶,不能安据其位,就告病假回家闲居。常常恃仗其豪富,盛气凌人。又交结当道权贵,武断乡曲。跟随侍从的众多奴仆,也都个个骄横奢侈,横行霸道,不遵循礼法。胡胜士经常乘轿出入乡里,看见有人见了他不起立,就命令仆人按倒乱打一通,怒骂而去。有一天,去姻亲家赴宴,内中有一个书生,衣服冠带稍显寒酸,胡胜士就指着人家叱责说:“你是个卑田院中人,怎么能和我这做官的同坐一席!”有好几个士人气愤不平,群起攻之,主人急忙用好言调停,众人方才散罢。
胡胜士的宅院邻近太上老君庙,他的客厅比太上老君庙殿宇稍低一些,就加高超过庙宇三尺,在扁额上题着“老让堂”三字。虽明取尊老之义,其实暗谕太上老君在他面前也要退让,不敢与他争锋。于是就占了庙地修筑园囿。一天晚上,梦见太上老君遣责他说:“你不过是个铜臭味十足的村野畜生,骤然暴富而享几天福,怎么连我也敢欺凌?先让你吃百日苦头。”于是命令大力士打他的脸颊,大痛而惊醒。次日,腮帮子上就长出了疮疥,就像串起来的珠子一样,痛不可忍,昼夜嚎叫。医家用尽各种办法,都不见效,熬到一百天,方渐渐痊愈。
有个佃户欠他的租子没有缴清,送到官府受尽拷打,卖了女儿还不足以偿还,就又卖了老婆,才勉强还完所欠。却又被驱逐出去,不租给他田种。那个佃户因失业无家,就加入到强盗团伙中,心怀宿怨,聚集数十人,都拿着器械,乘天黑打入胡胜士的宅院,凡胡氏亲人和家丁一个不留,皆杀之。把胡胜士砍为万段,将其资产抢劫一空。胡胜士的老婆、媳妇和女儿赤身露体捆绑着,扔到街心,让众人观看。又放火烧了他的房屋,都成了灰烬。他儿媳妇虽遗腹生下一个儿子,然也不成气。过去侵占的田地,又被那些势要人家夺去,终至贫无立锥之地。
附:
明朝人吴良佐,大兴县人。家巨富,一天比一天尚奢侈。鸡鸭鱼肉还嫌不可口,绫罗绸缎还说不堪蔽体。摆设酒宴待客,极尽珍稀之物;娶媳妇嫁女儿,奢侈豪华无比。但遇有亲友来探望,就先诉一番苦,怕他们开口借钱。大年初一,有鬼在他门上写对联:“天赐汝财天厚汝,汝吝天物汝轻天。”良佐命令家丁将对联刷去,却仍不思悔改。后被贼寇抢劫了两次,家财大大减少。不久死去。有一个儿子,名叫磬哥,视银钱如粪土,任意嫖赌,没有用了十年,就穷得露着脊背乞讨。
顺治年间,徽州有一个乞丐,背弯曲得象弓一样,项下又长出一块骨头,撑得脸面常仰着,眼睛、鼻子都朝天,身高不满三尺,却食量极大。每天沿街乞讨,肚不饱就取道旁阴沟中的水喝。自己说他能知道前世的事,常常对人说:“我的前生是一个富翁。最初很贫困,因为常出入富贵官宦人家,赚了钱,盘算放高利贷,渐渐富起来。就日益骄奢放肆,享用了二十年,后来病死。冥司罚我做个穷小子,以偿还夙恶。我前生曾经扬着身子傲视客人,所以现在罚我曲背。又曾经颐指气使、受人的吹捧迎奉所以现在罚我常仰面。我前世喝酒吃肉却秉性鄙吝,不肯施舍他人一块肉,一勺汤,所以现在罚我食量饕餮难饱。等到满了二十年的恶债,就该再托生变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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