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俗体流行妄改古籍

shoukangbaojian2022-06-30314

太公《六韬》①,有天陈、地陈、云鸟之陈②。《论语》曰:“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左传》:“为鱼丽之陈③。”俗本多作阜傍车乘之车④,案诸陈队,并作陈,郑之陈,夫行陈之义,取于陈列耳,此六书为假借也⑤,《苍》;《雅》及近世字书,皆无别字;唯王羲之《小学章》,独阜傍作车,纵复俗行,不宜追改《六韬》、《论语》、《左传》也。

【译文】

姜太公的《六韬》,有天陈、地陈,人陈、云鸟之陈。《论语》说:“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左传》说:“为鱼丽之陈。”俗本多写作“阜”字旁加车乘的“车”字。按:以上几个陈队,都写作陈国,郑国的”陈”。行陈的含义旧,是从“陈列”这个词中取用过来的,这在六书中就是假借.《苍颉篇》、《尔雅》以及近世的字书,都没有写成别的字,只有王义之的《小学章》中,唯独是“阜”旁加“车”字,即使俗体流行,也不宜追改《六韬》、《论语》、《左传》中的“陈”字作“阵”字。

【注释】

①《六韬》:兵书名。《隋书·经籍志》:“太公《六韬》五卷,《文韬》;《武韬》、《尤韬》、《虎韬》、《豹韬》、《犬韬》。”太公:指姜太公,即吕尚。《六韬》,是战国时人依托于他的作品。②陈:原作“阵”。③鱼丽之陈,军阵名。④阜傍:左偏旁是“阝”⑤六书:“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理论。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假错:六分之一。

【评语】

用字应力求规范,以字书为依据,擅改文字,必然造成混乱。擅改古籍,更是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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