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舅舅张梦征先生说:沧州吴家庄东侧有一座小庙,因为多年无僧人居住,所以变成了往来客人的栖息之地。
有位短工常到庙中休息,每次来到庙前,总有个人热情地同他打招呼,坐在一起闲聊,二人颇为投缘。后来,他们又常去集市沽酒对酌,感情益发融洽。
有一次,短工偶然问起那人的籍贯和住址,那人致歉道:“我与您已经是老朋友了,不敢再欺骗您,说实话,我是住在这座庙中的一只老狐。”短工并不害怕,仍像过去一样与他来往。
一天,两人又碰面了,老狐把一支火枪递到了短工手里,说:“我想求您办一件事。我曾与一个女人私通,后来,我弟弟也粘上了她,这不是欺兄盗嫂吗?我屡次警告,他只是不听,若要打一架,凭我的力量又敌不过他。这口气我实在憋不下去了,今天晚上我要在岔路口等着他,同他一决生死。听说您善使火枪,等我俩争斗起来以后,请您开抢将他击毙。事成之后,我将感激不尽。今晚月光很亮,请您千万看准了再下手。”短工满口答应。
到了晚上,他提前埋伏在草丛里,琢磨着这件事:“老狐的弟弟做事无礼,确实该死。可老狐勾引的原是外人的媳妇,并不是他弟弟的嫂子。骨肉之间,这种事本应妥善处理,现在却非要将兄弟置于死地,岂不是太残忍了吗?他对待兄弟尚且如此,对待外人如何则可想而知了。我与他过从甚密,倘若有一天得罪了他,恐怕也就甭想活了。”
于是,他乘两位狐狸纠缠在一起时,开枪把他们全打死了。
《棠棣》一诗中说:“兄弟在家里互相争斗,遇到他人欺侮,就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家庭内部闹矛盾,没有不落个两败俱伤的。舅舅曾亲眼看见这位短工背着两只死狐狸回家,所以总是用这件事来教育子侄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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