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鬼诉母(怨魂志)
【原文】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置于法。 [按]处心丧三年之会,而为杀越于货之谋,名教负人乎。人负名教乎。
【译白】刘宋元嘉年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不久就因病而亡。他的家眷还在扬都,只由十九岁的长子元崇送灵柩回去。诸葛护的门人何法曾,贪图钱财,把元崇推进水里,夺取财物逃去。这天晚上,元崇的母亲陈氏梦见元崇详述父亲死时前后的情况和自己被何法僧淹死的经过。元崇悲痛难忍,并且说行速匆匆,非常疲倦,就暂时睡在窗前床上,头枕着窗子。梦中情景非常清晰,陈氏在梦中痛哭惊醒。醒后就拿灯去照床,果然有象人一样大小的一块湿气,因此全家大哭。当时陈氏有一个表弟叫徐道立,刚好做交州长史,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付他们去调查落实这件事,结果果然如梦中所说。就捉拿两个凶手,绳之以法。 [按]处心积虑在守丧三年之时,去谋财害命,是儒家圣教辜负人,还是人辜负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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