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辱致毙(谈公济述)
【原文】昆山甪(lù)直镇邱孟华,其甥为邹寿,家庭不睦。孟华曰不如以官法从事,或可辱之。遂嘱其子圣时,以名帖送当事,受杖公庭。寿与圣时为表兄弟,见其用官势以辱之,大恨,遂发狂疾,后复缢死。越三年,圣时得疾,百药不效。忽邹寿附于身,备述前事,且言欲以刀刺圣时。亲戚视其胁下,果若有伤。因慰之曰,汝今已死,不可复生,盍若以忏力度汝。鬼曰,事已发东岳,余亦无可奈何。即日审矣,必同汝去也。不逾日而卒。 [按]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也,余复以此事,访诸其亲友,与谈姓之言同。
【译白】昆山甪直镇邱孟华的外甥叫做邹寿,家庭不和睦。邱孟华说不如以官法从事,可以痛打污辱一番。就嘱咐自己的儿子圣时,送了一张名帖给官府,官府把邹寿押到公庭痛打了一顿。邹寿和圣时是表兄弟,看见圣时用官势来侮辱自己,大生愤恨,随即引发癫狂,后来就吊死了。过了三年,圣时得病,什么药也治不好,忽然邹寿附到身上,详细地讲述之前的遭遇,并且说要用刀刺圣时。亲戚看圣时的腋下,果然有刀伤痕迹,就安慰邹寿说你已经死了,不能复生,不如我们念经拜忏超度你。鬼说事情已经上告东岳神,我也没有办法,马上就要审判,两人必须一起去。不到一天,圣时就死了。 [按]这是发生在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的事,我又向他们的亲友详细考证这件事,与谈姓所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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