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价自毙(晋澹庵述)
【原文】太仓钱君球,于顺治末年,见渔人卖一鳖,索钱五十。君球许以二十五,将买放之。适张伯重至,增其五文,买而烹之。羹犹未熟,张忽大寒,发谵语云,我本有人买放,汝何故夺吾杀之。索命甚急,家人哀恳。曰既如此,须钱某来。君球至,代恳释放,伯重遂苏,因此誓不食荤。未几,见有卖河豚者,伯重复买食之,病即随发,逾日遂死。 [按]不超度鳖,纵不茹荤,怨亦终报,但争迟速不同耳。
【译白】太仓钱君球,在顺治末年,看见渔人贩卖一鳖,出价五十。君球还价二十五,将要买下来放生,恰逢张伯重也过来买鳖,加价五文钱买回家烹煮,肉还未熟,张忽然感觉极为寒冷,讲胡话说,我原本有人买去放生,你为什么夺走杀害我。讨命很急。家人哀恳。附体说既然如此,请钱某来。君球到后,代张伯重请求释放,伯重这才苏醒过来。因此发誓不食众生肉。没有多久,看见有人卖河豚,伯重又买回烹食,病即时复发,第二天就死了。 [按]不超度鳖,即使不吃荤,也会受报应,只不过受报时间迟早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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