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令自烧(昆邑共传)
【原文】康熙元年,昆山知县李开先,貌陋而酷,人号为李蓝面。每遇征比钱粮,必用极重之板,往往立毙杖下,溅血盈堂。罢官之后,寓居苏州,三四年内,一门死尽,止存一女,与奴私通而遁。仅存一身,贫乏不能度日,至自炊锅灶。一日以口吹火,向前跌入灶门,烧烂其头而死。 [按]令之酷者,莫酷于此人。报之速者,亦莫速于此人。
【译白】康熙元年,昆山县的李开先形貌丑陋,并且性格残暴,外号为李蓝面。每当遇到征收钱粮,一定要用极重的板子打人,经常把人打死,溅血满堂。罢官以后,寄居在苏州,三四年之内,一家人就快死完了,只存一女,与奴仆私通出走,就剩下他孤单一人,贫困的连日子都过不下去了。有一天,到锅灶前烧饭,以口吹火,向前跌入灶火内,头被烧烂而死。 [按]官吏残暴,没有超过这个人的。报应的迅速,也没有超过这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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