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飨亲祭祖之疑(凡六辨)
【原文】问,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未识亦有罪乎。●答,殆有甚焉。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鬼神之福,享尽轮回。岂父母之福,享之不尽乎。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倘谓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
【译白】问,为祭祀鬼神而杀生,固然知道是不可以的了。但为奉养父母而杀生,难道这也有罪吗?●答,这样做罪过更重。做儿女的,应该将善行归于父母,将过错归于自己。现在你不为自己杀生,却单单为父母而杀生,这就是将罪过归于父母了。这就好比你自己不敢触犯国家法律,难道就可让父母去触犯吗?鬼神在享尽福报后还要堕入轮回,难道你父母的福报就享之不尽吗?如果你的父母不能吃素,可用三净肉,或者在街上买熟食也行。如果说非得要自己杀生才可以,那与奉上鸩酒让父母解渴有什么两样?反而会毒害到父母啊。
【原文】客忿然作色曰,是何言与。孝为百行之首,杀物养亲,乃名正言顺事。上天必不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怨,报于命终之后。●答,以子一身观之,当奉养者,不过二人。若合天下观之,则当奉养者,河沙不足喻其数。若皆为养亲而杀,则虽积骨如山,流血盈海,亦不足为罪矣。杀如是无量众生,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杀过去眷属,供现在父母,颠倒固已甚矣。倘害过去父母,供现在父母,颠倒不更甚乎。若云出于养亲,天必见谅。试问上帝于此,独谅子一人之情乎。抑尽天下皆谅之乎。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译白】客人忿然生气说道,这是什么话?百行孝为先,杀物命奉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上天一定不会因此而责怪加罪于孝养父母的人。至于被杀的畜生,谅它们也不会因这些细微的怨恨而于未来世进行报复。●答,以你一个人的眼光看,应当奉养的不过是父母二人。若以天下人的眼光看,应当受奉养的人就多得数不清了。如果人人都为奉养父母而杀生,就会积骨如山,流血成海,难道这不是罪过?况且杀这样无量的众生,能保证其中就没有过去世的六亲眷属吗?杀过去世的眷属来奉养今世的父母,是多么糊涂颠倒呀。如果杀过去世的父母来供养今世的父母,不是更糊涂颠倒吗?如果说因为出于奉养父母,上天就一定会谅解。请问天帝是单单体谅你一个人,还是对世上所有因孝亲而杀生的人都予以谅解呢?总而言之一句话,你没有用心去思考。
【原文】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答,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若谓外此不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夫为子者,生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尚焉得为人子乎。曾元但养口腹,尚不及父之养志〖曾参至孝,他奉养自己的父亲曾晳,能很好地顺从亲意(即养志)。曾元,即曾参之子,虽在饮食上奉养自己的父亲很尽力,但在养志方面却有所不及,见孟子 离娄上〗。奈何既没之后,反以口腹累之耶。孝子养亲,犹需仁者之粟。杀物命而陈鼎俎,何不仁如是。
【译白】问,祭祀去世的父母,是儿女的本份。父母在世时不吃素,却以素食祭祀他们,就太不孝顺了。●答,如果祖先要靠你的祭祀才能吃饱,则一年之中,祭祖不过几次,那其余的三百五十天,就都是饿着的吗?如果说除了祭祀的这几次外并没有饿着,就说明祭祀祖先不过是尽子孙的一点心意罢了。尽心意并不一定要杀生造业。父母一辈子操心劳累,做儿女的生前不尽心行孝,而死后又以这些虚器虚名,害父母多造业债。有这样做儿女的吗?像曾元那样虽在饮食上尽心奉养自己的父亲,但在养志方面仍然有所不及,怎么还非要等到父母去世之后,在祭品口腹上下功夫从而使父母受到牵累呢?孝顺的儿女奉养父母,尚需求之于仁者之粟。以杀害物命来祭拜父母。这就太缺乏仁慈之心了。
【原文】问,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子孙虽极诚敬,不过自享其福耳,如中阿含经所说。
问,祖先若不来,更有他神受祭否。●答,有。长阿含经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云,若近树林,树神受祭。若近江河泉井,江河泉井等神受祭。
【译白】问,子孙设祭,祖先能不能来享用呢?●答,先人如果投生在鬼道,子孙若能以竭诚尽敬之心来致祭,先人就能来享用。如果投生天道,享受种种快乐,就不肯来了。如果堕入饿鬼、畜生、地狱三恶道,因正在受苦,也不能来享用。如果生在人道,另有六亲眷属,也不会来享用。子孙虽极为恭敬,不过自己得到孝亲的福报而已。这是《中阿含经》里说的。
问,如果祖先不来,是否有别的神灵来享用呢?●答,有的。《长阿含经》说,一切人所居住的房舍都有鬼神,没有哪里是空的。《优婆塞戒经》说,如果祭祀的地点靠近树林,树神会来受祭。如靠近江河泉井,江河泉井的神灵会来受祭。
【原文】问,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作史者皆谓其不血食之兆〖意指亡国绝祀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礼也。●答,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则可知仁。武帝杀六贵,灌寿阳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面牲而论,则祷祀者,至今犹受其赐。倘此法不行,则物命伤残,民财耗匮,又不知若何。武帝以一念之慈,令天下后世,隐然消无边杀业,则面牲制度,较之成汤解网,子产畜鱼,其功倍之又倍也。至于天下之失,乃国运使然耳。如云面为牺牲之故,则陈隋诸君,夫岂不用太牢,何亡之速哉。果若斯言,当日牲不以面,则侯景之兵必畏而避之矣。将谓帝王社稷安危,悬于畜生之去留耶。且圣如尧舜,不能保子之必类,安可以成败论乎。莲大师曰,作俑者,象人以葬,仲尼讥其无后。则象牲以祀,仁人犹不满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也。○按,武帝即位后,断酒禁肉,节俭爱民,暗室必整衣冠,暑月未尝袒(tǎn)裼(xī)〖脱衣露体〗。每大辟,必持斋一月,临刑为之流涕。休兵息民,频书大有。自晋至隋,号称小康者,莫如武帝。享国四十九年,寿至八十有六,皆莫有如武帝者。厥后子孙仕唐,八叶宰相〖叶,世〗(俱见唐书)。史臣因其奉佛,以私意诋毁,没其所长,岂圣贤取善之公心乎。
【译白】问,历史上梁武帝萧衍信佛,祭祀时,用麦面做成牛、羊、猪等牺牲的形状作为祭品,史家都说以非血食祭祀乃亡国之兆。所以说用素食祭祀,是不合乎礼法的。●答,人的过失,主要是在于偏私。通过观察思考这些过错,从中就可以知道什么是仁。梁武帝曾杀辅政大臣“六贵”,水淹寿阳城,这都是他的不仁。但以麦面所做牺牲作为祭品,则是开了好的风气,至今祭祀祖先的人还从中受益。如果不用这个办法,又不知道要牺牲多少生命,耗费多少财物了。武帝因一念慈悲,于无形之中,令天下后世人不知不觉消除无量无边杀业,与以前成汤解网、子产畜鱼相比,这功劳又大了许多倍。至于武帝后来亡国,这是国运如此。如果说是因为不用血食祭祀的缘故,那么陈与隋都是用牛、猪、羊来祭祀的,为什么国家亡的那么快呢!果如其言,如果当初祭祀的牺牲不用麦面,那么侯景之兵就一定会畏惧而逃避吗?怎么能说国家社稷的安危,在于祭祀时是否用牺牲呢?即使是像尧舜那样的圣君,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儿子一定能像他们自己,怎么可以以成败论英雄呢?莲大师曾说,那些作俑的,以象人而葬,孔夫子骂他们无后。至于用象牲祭祀,仁人对此犹且不满。现在却一定要舍弃象牲而用真的牺牲祭祀,怎么能忍心呢?○按,梁武帝即位后,断酒禁肉,节俭爱民,即使在暗室中也衣冠整齐,夏天从不赤膊露体。每逢执行死刑,必定先斋戒一个月,并为死刑犯人流泪。干戈永息,甲马休征,让百姓休生养息,顺天依时,风调雨顺,是从晋至隋这段时期所没有的小康社会。武帝治国四十九年,享寿八十六岁,当时还没有哪位国君能比得上他。他的子孙在唐代为官,有八世当了宰相。史官因他信奉佛法而有意加以贬低毁谤,对其长处则只字不提,这样做哪是圣贤秉善之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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