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塾师(共二则,一法一戒)
【原文】败名丧节之事,尚不可行于市井,况俨然自命为先生,范生徒于礼义者哉。宁失之板,毋失之圆。宁使人指为朴讷书生,不使人目为风流才士。则庶几矣。
【译白】世间流俗之人尚不能做败名丧节的事,何况是每天以礼义道德来规范学生的老师呢?宁可失于古板,不可失之于圆滑。宁可让人认为自己是迂腐卫道的书呆子,也不能让人认为自己是风流多情的才子。如果能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
浙士某(戒淫汇说)
【原文】明季浙有一士,为某指挥西宾,病寒,令徒入内取被,误卷母鞋出,堕床下,师徒皆不知。指挥见之,疑妻与通,讯焉,不服。令婢诡以妻命邀师,己持刀伺候,俟门启,两杀之。师闻扣门,问何事。婢曰,主母奉屈。师怒,斥之去。复强其妻往,师曰,某位忝西席,敢以冥冥堕行哉,请速回步。主人怒稍解。明日师辞去,始释然谢罪,备述其故。师随登第,位至通显。 [按]红颜扣户,白刃临门,稍一依回,冤杀多人矣。
【译白】明朝末期,浙江有一个书生,在一个指挥家里做私塾教师。有一天得了风寒,叫徒弟到指挥家的内室拿一床被子,却把指挥夫人的鞋误卷了出来,掉在自己的床下,但师徒二人都没发现。指挥看到了,怀疑妻子与他私通,就审问他的妻子,但他妻子不承认。指挥就命令家中的婢女假传妻子的意思去勾引塾师,自己则拿着刀躲在门后,等门一开,就杀了他俩。塾师听到敲门声,问婢女有什么事。婢女说:“我们家夫人对你有意思,想请你过去。”塾师听后,很生气,就赶她走。后来,指挥又强迫妻子亲自去和塾师约会,塾师说:“我是你们家的私塾教师,怎么敢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请快回去吧。”见到这样,指挥的怒气稍稍平静。第二天,塾师要辞职回去,这时指挥才感到自己做错了,并向塾师道歉,详细讲了其中的原因。不久,塾师中了进士,后来的地位非常显赫。 [按]美人敲门,犹如头上悬剑,稍一犹豫,死在眼前。
张德先(余髫年时亲见其讣)
【原文】昆山张德先,训蒙〖教书〗于乡村,与一邻女通,夫觉之。遂弃馆去。康熙壬寅,过其地,欲修旧好,乘夜叩其门。夫又觉之,竟擒毒殴,邻里交助,立毙。共弃其尸,竟莫有知者。 [按]佛言,诸佛之法,国王大臣不能坏,而僧自坏之。譬如狮子之虫,还食狮子。余于儒门亦云。
【译白】昆山县张德先,在乡村教书时,与邻居家的女人私通,被她丈夫发现后,就不教书逃走了。康熙壬寅年间,张德先又经过这个村子,想和这个女的重修旧好,晚上去敲她的门,恰好又被她丈夫发现了。女人的丈夫抓住张德先毒打,邻居也来帮忙,当场把他打死了,然后一起把尸体丢弃,竟然没有人发现。 [按]佛说:“诸佛之法,国王大臣不能坏,而僧自坏之。譬如狮子之虫,还食狮子。”我认为儒家的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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