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少年(共四则,二法一戒一法戒)
【原文】少年谁不欲膺富厚,而淫者偏赤贫。少年谁不欲掇巍科,而淫者偏运蹇(jiǎn)。少年谁不欲生贵子,而淫者偏无后。少年谁不欲享高寿,而淫者偏早夭。一日风流,终身困苦。有志者,其不可以仰事俯育之身,暂迷情于花柳也。后生可畏,尚慎旃哉。
【译白】哪个年轻人不想荣华富贵?但淫乱之人偏偏贫穷。哪个年轻人不想金榜题名?但淫乱之人偏偏命运坎坷。哪个年轻人不想早生贵子?但淫乱之人偏偏没有后代。哪个少年人不想长寿百岁?但淫乱之人偏偏死得很早。一日风流,终身困苦。有志气的人一定要善自珍重,自己承担着奉事父母、抚育儿女的重任,怎能迷情于花柳之间呢?后生可畏,务必谨慎啊!
唐皋(唐氏谱)
【原文】歙县唐皋,少年读书灯下,有女调之,屡将窗纸舔破。公补讫,因题于上云,餂破纸窗容易补,损人阴德最难修。一夕有僧过其门,见一状元匾,左右悬二灯,即书餂破二句,异而诘问,始知神火。后果大魁天下。 [按]窗前题语,门外悬灯,感应之机,捷于桴鼓。
【译白】安徽歙县有一个人叫唐皋,年轻时在灯下读书,有一个女的挑逗他,屡次把他房间的窗纸舔破。唐皋把窗户纸重新补上后,写了一句诗在上面:“舔破纸窗容易补,损人阴德最难修。”一天晚上,有个和尚路过唐皋家,见到他家门上有块状元匾,左右悬挂两个灯笼,上面就写着这句诗。和尚感到非常奇怪,就问唐皋,才知道这是神火。后来,唐皋果然中了状元。 [按]窗前题诗,门外悬灯,其间的相互感应,比击鼓时发出的声响还要快。
茅鹿门(茅公文集后序)
【原文】归安茅鹿门〖茅坤,号鹿门,明代散文家〗,弱冠游学余姚,师事钱应杨。钱氏有婢窃窥之,佯至书室呼猫,意欲相就。公正色曰,吾远出从师,若以非礼相犯,何以归见父母,又何颜以对汝主。婢愧而去。后登科,以文章名世。 [按]念亲,仁也。尊师,义也。守节,礼也。不惑,智也。一不淫而四善备矣。
【译白】归安的茅坤,号鹿门,年轻时到余姚游学,拜钱应杨为师。钱应杨家里有个婢女看到了他,假装到书房找猫,想与他私通。茅鹿门严肃地说:“我远离家乡,拜师学习,如果做了这样的丑事,还有什么脸回去见父母?又如何面对你们家主人?”这个婢女惭愧地走了。后来,茅鹿门考中了进士,文章名扬天下。 [按]不忘父母是仁,尊重师长是义,严守节操是礼,不受迷惑是智。一念不淫,具备了这四种善。
陆仲锡(广仁品)
【原文】嘉靖中,陆篑斋子仲锡,异才也。随师邱某居京,窥一对门处子。师弗禁,且告曰,都城隍最灵,盍祷之。仲锡因往。是夜忽梦中狂哭,众骇问。曰,都城隍追我师徒耳。询其故,哭告云,神查我两人禄位,吾名下注甲戌状元,师无所有。神将奏闻上帝,削我禄籍。师则抽肠,以彰显戮也。言讫,哭犹未止。而馆僮叩户,适报邱某毙于绞肠痧矣。后陆果以贫贱终身。 [按]择师训子,最宜详慎。邱,陆师徒,其鉴不远。
【译白】明嘉靖年间,陆篑斋的儿子陆仲锡,是个少见的天才。有次陆仲锡和他的老师邱某住在京城,偷看对面住的一位美丽少女。他的老师没有批评禁止,反而对他说:“都城隍最灵验了,你怎么不去祈祷请城隍帮助?”陆仲锡听了老师的话,就去城隍那儿祷告。当天晚上忽然在梦中大哭起来,大家都很害怕。陆仲锡说:“都城隍在捉拿我们师徒两人。”并哭着说:“天神查了一下我们师徒两人的禄位,我名下写着应当中甲戌年的状元,邱老师名下什么也没有。天神把我们的情况上奏天帝,上天就削去了我的禄籍。邱老师则被抽肠,以彰显上天的惩罚。”说完,陆仲锡又继续大哭。这时听到学馆中的下人来敲门,说邱某已经因患绞肠痧死了。后来,陆仲锡也没能当官,一辈子生活贫苦。 [按]为孩子选老师,千万要慎重仔细。邱、陆师徒两人,就是前车之鉴啊!
莆田二生(欲海晨钟)
【原文】莆田有表兄弟二人,同学甚厚,甲貌丑而富,乙貌美而贫。甲求继室于富家。必欲观婿始允,甲恳乙代往,富家许之。将婚,又欲亲迎,复恳乙往。方至,天忽大雨,而隔岭难行,乃止婿宿。乙谦让至再,又不敢明言取辱。而富家恐失吉期,即欲成礼,乙固辞,不听。及寝,不敢解衣。次日雨益甚,仍留宿,复不敢近。第三日迎至甲家,甲怒,奔告于县。县令雷应龙鞫之,乙泣诉真情,验知非伪,乃谓甲曰,汝妻既同彼宿,义不可归汝,汝不患无妻。又谓乙曰,子不欺暗室,天以是女畀汝〖畀(bì),给予〗,聘金吾代偿也。乃以三十金与甲,而令乙为夫妇。 [按]欲欺外家者,弄真成假。不欺朋友者,弄假成真。
【译白】福建莆田县有一对表兄弟,二人同学,关系很好。其中,甲容貌丑陋但很富有,乙容貌俊美但很贫穷。甲想娶一个富家女儿作继室,但对方一定要先见到人才答应。甲就恳求乙代替他前去相亲。对方看到乙后,就答应了。结婚迎亲时,甲又恳请乙代他前去。乙刚到女方家,天忽然下起了大雨,由于两地隔着高山难以回去,就让乙住在女方家中。乙再三谦让不肯,但又不敢说明真相招致屈辱。女方家中怕错过良辰吉日,想立即成亲,乙竭力推辞也不行,只好拜堂了。晚上睡觉时,乙不敢造次,只好和衣睡下。第二天,雨下得更大了,只好再留宿一晚,但仍然不敢靠近新娘子。第三日迎娶到甲家时,甲非常生气,跑到县里去告乙。县令雷应龙亲自审问,乙哭着把事情讲了一遍。县令查证以后,对甲说:“你未婚妻既然已经与乙结婚了,从道理上讲就不能再嫁给你了。你也不愁找不到老婆。”然后又对乙说:“你为人不做亏心事,所以上天把这个女子赐给你,聘礼由我替你偿还。”于是就给了甲三十两银子,让这个女子与乙结为夫妇。 [按]想欺骗对方,反而弄真成假,失去了妻子。不欺骗朋友,却弄假成真,得到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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