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遇难者(共三则,二法一戒)
【原文】颠沛流离之际,完一妇女节,功必倍之。损一妇女节,过亦倍之。得失天渊,尤宜谨守,是在强为善而已矣。
【译白】在颠沛流离的时候,保全一个妇女的贞节,功德必然加倍。损害一个妇女的贞节,罪过也必然加倍。一得一失,天差地别,尤其需要认真遵守做人的原则,勉力行善。
汪一清(续笔乘)
【原文】嘉靖末,漳庠汪一清,遇乱被获。见贼执一妇至,乃同学友妻也,竟认为妹,许其赎出。贼乃同闭一室,相对月余,不起邪念。后得赎归,友泣拜谢之。汪随登第。
[按]达旦之义,再见汪君。古往今来,几人仿佛。
【译白】明嘉靖末年,漳州读书人汪一清在战乱中被反贼抓住。后来看到反贼绑着一名妇女过来,是他同学的妻子。汪一清说这人是他妹妹,要求把她赎出来,获得允许。反贼就把汪一清和这个女子共同关在一间房子中。两人在一起一个多月,汪一清都没有起邪念。后来这个女子被赎回,他的同学哭着向他拜谢。不久汪一清就中了进士。 [按]汪一清像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古往今来有几个人能做到啊?
张文启(不可不可录)
【原文】明末福建张文启,与周某避寇山中。有少女先在,见二人,仓皇欲避。张曰,去必遇寇,吾等皆诚实人,决不相犯。中夜,周欲私之,张力阻得免。及旦,张恶周在,同之出山,知寇已退,速访其家迎之。张后为黄姓者婿,奁具甚厚,观之,即其女也。生二子,皆登第。 [按]周生业报,固自在后,惜乎未之知耳。
【译白】明朝末年,福建的张文启,与周某到山中躲避贼寇。到了山里,见到一个少女已经先躲在那里了。少女看到他们二人进来,非常紧张,想避开。张文启说:“你现在出去肯定会遇到贼寇,我们两人都是老实人,决不会侵犯你的。”半夜,周某想打这个少女的主意,在张文启的极力阻止下,他没能得逞。天亮以后,张文启担心周某再起歹意,就陪这个女子一起出山。得知贼寇已经走了,就马上找到她的家人来接她。张文启后来娶了一位姓黄人家的女儿,嫁妆很多。见到新娘后发现正是他当年在山中救的少女。后来,张文启生了两个儿子,都中了进士。 [按]周某以后肯定会有报应的,可惜没有记载,无法了解详情。
池州舟子(池州人述)
【原文】康熙癸卯,池州大水。有人驾舟,救一少女,将污之。女仍入水,遇树得生。逾年女嫁他村,合卺(jǐn)之明日,女见其舅〖夫之父〗,即前逼己之人,大恨,泣告送嫁者,遂自缢死。 [按]后女家与之构讼,其事始闻于人。
【译白】清朝康熙癸卯年,池州发大水。有人驾着船,救了一名少女后,想奸污她。这个女子只好又跳入水中,遇到一棵树才得以生还。过了几年,这个女子嫁到别的村子,结婚第二天拜见公婆时,发现当年想强奸自己的人正是公公,她心中非常气愤,哭着告诉了娘家送嫁的人,就上吊死了。 [按]后来女子的娘家与婆家打官司时,这件事才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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