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昉眷属。七百余口。上下相亲。孚及百狗。
【原文】
宋陈昉、自其祖崇遗制以来。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余口。不畜婢仆。上下亲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席。有犬百余。共槽而食。一犬不至。群犬不食。乡里皆化之。州守张齐贤上其事。免其家徭。
许止净曰。一犬不至。群犬不食。后之论者颇疑之。谓史氏浮夸。殊不知孝友传中。感及毒蛇猛兽。化及蚊蚋虮虱。何况于犬。高僧传中。亦有犬过午不食者。何独疑于陈氏之犬乎。
【白话解释】
宋朝时候。有个陈昉。他的家里。自从他的祖父名叫陈崇的遗下法制以来。合族一同居住着。已经十三代了。家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一共有七百多个人。但是并不雇一个男女的用人。上上下下的人。都是很亲睦。没有一个人有句离间的话。他家里吃饭的时候。一定大家坐在广大的厅堂里。没有成年的人。坐在另外的席上。他家里养了一百多只狗。都在同一个槽子里吃着的。倘若偶然有一只狗还没有到。那末这一班狗一定大家等它。不肯先吃的。因此他乡里间的人家。也都被陈家所感化了。那时候的州官叫做张齐贤。就把这个事情奏上朝廷里。把他家里的徭役统统都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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