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赴闱。仆拾金钏。宁误试期。返还无倦。
【原文】
明罗伦、赴试礼闱。仆于寓中拾金钏。行已五日。伦偶忧路费不给。仆以拾钏对。伦怒。欲赍还。仆曰。如此往返。误试期矣。伦曰。此必婢仆失遗。设主人考讯致死。是谁之咎。吾宁不会试。毋令人死也。竟返其家。还之。
罗状元还钏。不惜舍己功名以赴之。似出于仁。非出于廉也。然伦五岁随母入园。果落。众竞取。伦独赐而后食。晨留客饭。妻子贷粟邻家。及午方炊。不为意。知府张瑄悯其贫。周之粟。不受。廉德孔多已。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一个人姓罗。单名叫一个伦字的。到京城里去赶会试。他的底下人。在寓所里拾得了金镯子。在路上已经走了五天了。罗伦偶然忧愁着自己的路费不够。底下人说道。我拾得了金镯子。这是可以做路费的。罗伦听了就生了气。就要回去还给他。底下人说。这样来回一趟。要费了许多日子。恐怕延误了考试的日期呢。罗伦说。这个一定是丫头女仆们不小心了遗失的。倘然主人家拷问起来。因此发生了人命。这是那个人的错处呢。我宁可不去会试。不要使得人家因此丧了命的。终于回到那个人家。把金镯子还给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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