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施邦耀。共惊为神。却朱墨竹。好学守仁。
【原文】
明施邦耀、好王守仁之学。为漳州知府。尽知属县奸盗主名。每发辄得。阖境惊为神。迁福建布政使。或馈之朱墨竹。姊子请受之。曰。我受之。彼即得乘间以尝我。我则示之以可欲之门矣。竟却而不受。
许止净谓邦耀我若受之、彼即得乘间以尝我、二语。最为见道之言。夫人于性情之间。好恶之际。偶有所偏。最易使人乘间而入。大学云。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斯修身者万世之准绳也。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一个姓施名叫邦耀的。很喜欢研究王阳明先生的学问。他在漳州地方做知府官的时候。先把所有属下县分里的、作奸犯科不法份子的名字。都打听得明明白白。所以每次有了案件发生出来。就立刻得到了主犯。阖地方的人都觉得奇怪。以为他是神明了。后来施邦耀升官做了福建地方的布政使。有个人送给他福建地方特产的朱色墨色的竹。他姊姊的儿子叫他收受了。施邦耀就说道。我倘然收受了。他就可以乘了这个空隙来试验我。那末我就给他看出欲望的门路了。终于谢绝了这些朱色墨色的竹。不肯收受。
【绪余】
夫廉、德之节也。说文。廉、仄也。从广、兼声。仄、谓侧边也。堂之边曰廉。因堂廉之石。平正修洁。而又崚角峭利。故人有高行谓之廉。其引申之义。为廉直。为廉明。为廉能。为廉静。为廉洁。为廉平。总言之。不外乎气节清高。品行峻洁。而无利蔽之私。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又曰。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盖廉者、耻于贪冒而不为。故俗习专以不贪为廉。不贪、特廉之一隅也。谓廉为德之节。须如劲节之不可屈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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