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义决讼。分与家财。安等愧耻。风化大开。
【原文】
北周于义、谨之子也。以父功封广都县公。迁安武太守。惟崇教化。不尚威刑。有郡人张善安王叔儿争财相讼。义曰。太守德薄所致。乃以家财分与二人。喻而遣去。安等各怀愧耻。移居他州。于是风化大洽。
许止净谓民以财物争讼。听狱者出己所有以和解之。在法律家以为此风一长。听狱者宁有多少卖儿鬻女钱耶。乃观于公。不惟不长浇风。且使风俗大化。是知道德之教化。决非法律所能企及也。
【白话解释】
南北朝时候。北周朝有一个姓于名叫义的人。就是于谨的儿子。他因为了父亲的功劳。所以封了广都县的公爵。升做安武地方的太守官。他的行政。只崇尚教化。不主张严厉的刑罚。有两个安武郡里的人。一个叫张善安。一个叫王叔儿。为了争夺钱财。两边打起官司来。于义说道。这是我做太守的道德薄的缘故。就把自己的家私。分给他们两个人。讲解了一番。叫他们去了。张善安和王叔儿两个人。都觉得很惭愧。很羞耻。就搬了家、到别地方去了。从此以后。安武地方的风化。就大大的和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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