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女抚弟。置帚具酒。族叩夜门。款之愧走。
【原文】
明陈穗女。年十八。父母殁。二弟长者六岁。少者五岁。亲族利其有。日眈眈于旁。女矢志抚弟。置帚数十。具酒食以待。寒夜、族兄弟乘黑叩门。女燃帚启户。款以酒食。皆大惭。诡曰。吾辈夜行。火灭求烛耳。自此遂绝意。及二弟毕婚。年四十五。乃嫁。无子。二弟迎养终身。
陈女所处之境。伶仃孤苦。岌岌可危。稍不谨慎。祸即随之。乃矢志抚弟。预防周至。非但不示人以隙。且令其感愧以去。化险为夷。保全门户。可谓女中丈夫矣。
【白话解释】
明朝陈穗的女儿。十八岁的时候。爷娘死了。有两个弟弟。大的六岁。小的五岁。宗族里的人。贪着他家里有钱。天天等着。很有分肥的意思。于是陈穗的女儿。立下了誓愿。抚养弟弟。他预备了几十个火把。又暗暗地办好了酒饭。等他们来。在一个寒冷的夜里。有许多族里的兄弟。趁着天暗了。就来敲门。陈穗的女儿就把预备了的火把点着火。开了门。放他们进来。把预备的好酒饭。请他们吃。这一班族兄弟。弄得难为情起来了。他们就讲了一句谎话说。我们晚上走路。灯火灭了。所以来讨点蜡烛的。从此他们就把贪羡的心思打消了。陈穗的女儿一直等到两个弟弟都娶了亲。自己已经四十五岁了。方才出嫁。后来没有儿子。两个弟弟就迎接他回来。养老他的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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