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娘感愤。恐贻夫羞。诗文殉葬。一字不留。
【原文】
宋王防妻黄淑娘。建宁人。通经史。能诗文。防为泗州户曹。卒于官。黄挈柩归葬。服除。亲戚议更嫁于庐陵令安推。黄闻之。泣曰。使我九泉下。何面目见王司户乎。遂感愤而卒。临终。嘱婢以所作诗文。纳柩中。不贻王氏羞也。
淑娘以亲戚议改嫁。将无面目以见王司户。感愤而亡。且举所作诗文。尽纳柩中。其父检故纸。惟得咏竹一絶云。劲直忠臣节。孤高烈女心。四时同一色。霜雪不能侵。其崇节尚耻。于今为烈矣。
【白话解释】
宋朝时候。有一个姓王名叫防的人。他的妻子姓黄名字叫淑娘。是建宁地方的人。通达五经的文义、和历代的史纪。并且能够吟诗做文章。王防做了泗州地方的户曹官。就死在任上。黄淑娘奉了丈夫的灵柩。回到家乡去安葬。等到丈夫的丧服满了。亲戚们大众商议着。要把黄淑娘改嫁给那庐陵地方的县官名叫安推的。黄淑娘听到了。哭着说。叫我到黄泉下去、有什么面目去见王司户呢。就伤感愤懑的死了。临死的时候。嘱咐丫鬟把生平所做的诗句文章。放在自己的棺材里。不可留在世上、替王家门里惹了一种羞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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