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公龚颖。为叔报仇。廷击卢绛。直奏缘由。
【原文】
南唐龚颖随主归宋。其叔为同朝卢绛所害。颖曰。古之杀人以义者。令弗仇。今绛不义杀无辜。若不以为仇。非所以尽忠孝之义也。乃袖铁简入朝。会绛陛见。颖遽前击之。太祖惊问故。颖以状对。上叹曰。江南小国。有义士若是耶。遂诛绛。世以忠义称之。号曰端公。
龚颖归宋后。被擢为御史大夫。廷击同朝卢绛。其言曰。一为国家除害。二为叔父报仇。且极言绛之狼子野心。不可畜于朝中。其义也。即其忠也。亦即其孝弟之道也。故虽自请待罪。而太祖释之耳。
【白话解释】
南唐的龚颖。跟了李后主投降宋朝。他的叔父是给同在一个朝廷做官的人、姓卢名绛的所弄死的。龚颖说。古时候的定律。杀人是因为义的。那就不能报仇。现在卢绛用不义的手段杀了无罪的人。若是我还不去报仇。那就不是尽忠孝的意义了。于是暗地里在袖子带了一块铁的简版。到朝堂里。刚巧卢绛也来上朝。龚颖就赶上去打他。宋太祖皇帝见了他这样的举动很惊奇。就问他是什么缘故。龚颖就把这件事的原委都说了。皇上叹着说。江南小小的国家里。竟有这样的义士吗。于是就把卢绛办了罪。当时的人。以忠义称呼他。另外给他取了一个号名。叫做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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