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颙正简。耻曰羡余。不增田亩。不益先庐。
【原文】
宋叶颙、绍兴初进士。知常州。或劝其献羡余。当得美官。颙曰。名为羡余。非重征。则横敛也。以利易赏。心实耻之。后官至宰相。识大体。抑侥幸。服食僮妾。不改其旧。服官二十年。临终仅有地一亩。卒谥正简。林光朝以诗哭之云。传家惟俭德。无地着楼台。人以为实录。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惟至财色两大关头。每腼颜以丧其人格者。不可胜数。而财尤甚于色。此君子三戒。所以终于戒之在得也。况以重征横敛为羡余乎。况以羡余图侥幸乎。叶颙特抑之。可以风矣。
【白话解释】
宋朝有个叶颙。是绍兴初年的进士。在常州地方做知州。有人劝他把地方上赋税的盈余、献了上去。得到了上官的欢心。可以做一个美缺的官了。叶颙说道。名义上说是盈余。实际上不是重复的征收。那就是横暴的敛取了。用了利去掉换赏格。我的心里是很羞耻的。后来叶颙的官做到宰相。他的为政识得大体。抑止侥幸求进的人。他做了宰相以后。穿的吃的。和服侍他的僮仆婢妾。一切不改从前的态度。做了二十年的官。到了死的时候。只有一亩的地。这也就可以晓得他生平的廉洁清白了。死了以后。谥法叫做正简。当时有个林光朝做了一首诗去哭他。里面有两句说。传家惟俭德。无地着楼台。人家都以为这是真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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