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正己篇 第五 凡百十七条(69)

shoukangbaojian2022-07-05231

太甲(商王,成汤孙。)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太甲说:“上天造孽还可以违背不从,自己造孽就没法活下去。”就说的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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