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正己篇 第五 凡百十七条(119)

shoukangbaojian2022-07-05278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说:“世俗所说的不孝的情形有五种:四体懒惰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一种不孝;好赌博爱酗酒,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二种不孝;爱财物,偏爱妻儿,不顾及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三种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因此伤害父母的,这是第四种不孝;恃勇好斗因此危及父母的,这是第五种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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