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儿多与棒,憎儿多与食。
怜爱孩子就多给他棍棒严加教育,憎恶孩子就多给他吃食放纵他。
本文链接:https://www.skbj.cn/mingxinbaojian/8154.html 转载需授权!
上一篇:训子篇 第十 凡十七条(12)
下一篇:训子篇 第十 凡十七条(14)
skbjcn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
扫一扫二维码免费领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