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

治家篇 第十四 凡十六条(16)

shoukangbaojian2022-07-07254

司马温公曰:“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授之以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余,以备不虞。” 

司马光先生说:“凡是做家长的,必须谨守礼法,来教育使唤子弟及家人,分配他们职守,安排他们事情,然后要求他们完成。制订财物开支的限度,量入为出。根据家里物产的有无,来供给全家上下的衣食以及吉凶事宜的费用,都有一定的规格限制,而没有不均衡统一的。裁省各项冗费,禁止奢侈,总须稍存赢余,以备不虞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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