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即戒杀、盗、淫、妄、酒)是做人必须遵守的最基本条件,亦是一切出世佛法的基础,佛陀当年制定戒律,旨在‘断恶修善’,建立我们日常生活的规范。盖以众生业缘,作善则升,造恶乃堕;而一切恶当中,以‘杀、盗、淫、妄、酒’最为严重,亦是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的业因;是故,要保人身,以遵守‘五戒’为当务之急。兹分别说明如下:
1、不杀生
‘生’即指一切众生,非仅限人道一类;凡有情识众生,不论大小、身分、贵贱,莫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故蜎飞蠕动、蚊虻蝼蚁,亦皆偷生;杀则夺其生命,使其不能生存,其罪业最重。佛法的根本教义,就在‘慈悲’二字,‘慈’是给予众生快乐、欢喜;‘悲’是拔除众生的烦恼、痛苦。吾人若杀众生生命,则丧失了‘慈悲’心,无法与自己的善良本性相应,便无法明心见性,故一切戒律,以戒杀为首。
学佛之人,当知一切众生,无始劫来,往返六道,皆曾互为父母眷属;且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经云:‘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亦是未来诸佛’,故不可杀,亦不当杀也。世上杀业重者,多由世人贪图口腹之欲。《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相来啖’;又云:‘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古德亦云:‘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是故,学佛之人,当提倡戒杀茹素,所谓:‘一日不食肉,则天下杀业无我分’,亦是一种‘无畏布施’的具体表现也。若学佛因环境不允许,而不能吃素,则至少应吃‘五净肉’(即‘不为我杀’、‘不闻杀’、‘不见杀’、‘自死’、‘鸟残’的肉才吃),以培养自己的慈悲心,进而逐渐达到吃全素的目标。
其实,佛家主张戒杀,亦与儒家所提倡的‘仁’—如‘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胜残去杀’、‘君子远庖厨’,不谋而合也。
2、不偷盗
‘偷盗’就是‘不与取’。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所有,丝毫莫取。若不与而取,而侵占别人财物,即是偷盗也。所以学佛之人,当自食其力,居官则守廉洁,不贪分外之财;经商则讲信实,童叟无欺。《楞严经》云:‘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是故吾人当‘死尽偷心’,不贪世间名闻利养,放下身心世界,以一句佛号老实念,方能出离三界六道也。
然则,佛家戒盗,亦即儒家所提倡的‘义’。盖‘义’者,宜也,亦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故孔子曰:‘见得思义’,亦是‘不偷盗’之真义。
3、不邪淫
《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若出家众,志在断欲证果,为天人师,则戒一切淫事,盖以:‘淫心不除,尘不可出’也。若在家众,则为传宗接代,夫妇结婚,乃人之大伦,固所许也;然正式夫妇以外的‘邪淫’或‘婚外情’,则所不许。盖以目前社会红男绿女往往逞一时之快,而行邪淫,败坏人伦,即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世必变畜生,不可不提高警觉也。
佛家所提倡的‘不邪淫’,乃是儒家所提之克己复‘礼’,非‘礼’勿作也,亦如孔子言:‘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是故儒家亦戒邪淫也。
4、不妄语
‘妄语’乃是以欺诳心,说不诚实的话,此乃造一切恶业的开端。学佛人,未证言证,未得言得,乃是大妄语,造无间罪也。然若为利益众生,不妄语戒亦有‘开缘’的方便作法,如吾人为了救野兔,而对猎人妄语,免使野兔受到伤害,这都是被允许的。
孔子有云:‘人无信不立’,是故佛家所提倡的‘不妄语’亦与儒家的‘信’相同也。
5、不饮酒
‘不饮酒’广义而言,亦包括不吸毒、不抽菸及不帾齤搏等不当行为。由于喝酒或吸毒能乱性,令人昏昧无智,因而造作无边罪业。譬如昔有一人,独居‘饮酒’,忽见邻居的一只鸡,遂‘盗’而‘杀’之以下酒,邻女来找,‘妄语’称未见,且因而起‘淫’心,造作罪业。如是由于饮酒,而造作杀、盗、淫、妄四种罪,故不许饮酒,以防非止恶也。
孔子云:‘饮不至醉’,是故儒家亦戒饮酒。是故佛家的‘五戒’(戒杀、盗、淫、妄、酒),亦分别与儒家之‘五常’(仁、义、礼、信、智)相通,且更为具体,吾人皆当信守也。
此外,吾人须知,五戒之中,前四者(杀、盗、淫、妄)乃为‘性戒’,即不论受戒与否,犯则皆有罪,即现世受国法制裁,死后报在三途(地狱、饿鬼、畜生);至于第五戒(戒饮酒)乃为‘遮戒’(遮即制止不作之意),因饮酒之性,故属无罪,却能犯余罪,故佛特遮止之。
总之,五戒乃是为人处事的根本,亦是世出世间法的基础。太虚大师云:‘人成即佛成’,因此我门学佛亦应从日常生活中‘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人’开始,谨守五戒,不要好高骛远,方能成就无上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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