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取财。
【解释】
故意把人杀害,以夺取他的钱财。
【分析】
把人杀死以夺取死者的钱财,这种恶行,不一定全都是强盗才会做的,例如贪官污吏,为了贪取非分之财,就用刑罚的手段,将嫌犯杀死在监狱中;豪门巨富贪财无厌,欠他们钱的人,纵然是到了颠沛流离的困境,这些豪门巨富,仍然是昧着良心,逼迫他们限期还钱,而且还加重利息;心狠手辣的人,为了贪取钱财,竟然乘人之危夺取钱财,根本就不理会别人的死活;庸医为了贪财,枉顾病人的性命,乘人病情危急的时候,榨取病患的医疗费用,这些人都是因为贪财而起了杀人的动机,做出了杀人的行为啊!然而这些杀人取财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被厉鬼索命而死的,而他们所夺取来的钱财,到最后也都化为乌有了啊!
故事一:
长江沿岸有一个船户名叫龚撰,趁着江上起大风的时候,把一位富商推下水淹死,然后再夺取富商遗留在船上的钱财,龚撰因此摇身一变成为富翁,在维扬定居下来,不久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长大以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视父亲为仇人,龚撰因此感到非常的忿怒,就到庙里叩问乩仙,乩仙说:“庚子八月西风恶,扬子江中波浪作;二十年前一念差,贵君试把心头摸!”龚撰听了大吃一惊,知道二十年前,那位被自己在扬子江上推挤下水淹死的富商,已经投生做了他的儿子,来向他报仇了啊!于是龚撰吓得弃家而去,最后落得不得好死。
【再析】
由此可知,凡是谋得而来的钱财,自己绝不能够安心地享用,仍然会被所谋害的冤家占有;而自己所得到的下场,则是落得二十年来,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最后也不得善终。而且阴间的判官,尚且还没有向自己算这笔账,若是到了阴间算账的时候,那种痛苦就更加不堪闻问了啊!
故事二:
从前有一位在衙门当差的衙役,有一天清晨,他很早就出了门,当他走过荒郊野外的时候,被一位身上带着财物的出外人看见了,这位出外人看到衙役带着兵器走过来,怕他会对自己心怀不轨,就立刻藏身在草丛里面,这时候衙役也搞不清楚,只听到草丛里面有寇寒窣窣的声音,又没看见附近有人,恐怕是老虎和豹藏在草丛里面,因此就用长枪向草丛里面乱刺,结果刺中了这位出外人,拖出草丛一看,人已经死了,衙役这时才知道自己误杀了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就取下了出外人身上所带的财物,并且把尸体丢弃在草丛里面,这件事没有被人发现,衙役因此而变得富有,妻子也生下了一个女儿。有一天,衙役在门口,忽然看见被他误刺而死的出外人,他立即把门关起来,躲在门后偷看,出外人竟然走进了对门邻居皮匠的家中,不久之后,皮匠就生下了一个儿子。衙役知道其中的因缘,就对皮匠非常好,并且很照顾疼爱皮匠的儿子,自己的女儿长大之后,就准备把女儿嫁给皮匠的儿子,皮匠非常的欢喜,就要求儿子要好好地孝顺衙役,就如同孝顺自己的父亲一样。有一次正逢夏天,天气很热,衙役喝醉了酒,就睡在床上,身上的汗不断地冒出来,皮匠的儿子在旁边侍候,就用刀轻轻地把衙役身上的汗刮掉,衙役因为喝醉了,糊里糊涂,感觉有东西在他身上动来动去,就用手去拍打,于是刀一偏,就插入了衙役的肚子里面,这时候衙役还没死,于是便呼唤家人,说出了这件事情的原委,并且立即把女儿嫁给皮匠的儿子,家产也都还给了皮匠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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