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恶之(人人都厌恶他)
“恶”,厌弃也。《玉枢经》曰:“若人不修善业,天必为之斩神摄魄,使之颠倒,人所厌恶,人所嫌害。”今夫恨人之欺我者,岂知天夺其鉴,令不逢世乎?自今有幸,当请易志洗心,从善去恶。则天心仁恕,不诛悔罪之人。前愆可赎,后行可图。生知困知,成功则一,万毋自弃也。
行恶之人,人人厌恶。盖公道在人,亦其良心本善处。但望推此一念,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自勉于有善无恶之地。若徒疾人之恶,而不去己之恶,岂免又为人恶哉?
“恶”就是厌弃的意思。《玉枢经》说:“如果人不修善业,上天必会斩断他的精神,勾取他的魂魄,使他颠倒错乱,被人厌恶、嫌弃、迫害。”现在那些怨恨别人欺负我的人,他哪知上天已经除去了他的鉴别能力,使他生不逢时?如今有幸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应当改变志向,洗心革面,从善去恶。如此下去,则天帝的心仁慈宽恕,必然不会诛杀忏悔改过的人。所以从前的过失可以弥补,往后的善行可以追求。无论“生而知之”,还是“困而知之”,只要改过向善,成功都是一样的,千万不可自暴自弃。
做恶事的人,大家都厌恶他。因为公道自在人心,也就是人心本来就是善良的。只愿大家都来推广此善念,看到善事生怕不做就会来不及了,看见不善的事就像手探入开水一样赶快缩回来。要自我勉励,使自己的心立于善地而无恶念。如果只痛恨别人的恶行,却不除去自己的恶行,难道能避免被人厌恶吗?
唐来俊臣,为侍御史,赃赂如山,冤魂塞路。竟坐异谋弃市,人争啖其肉,抉目取心,须臾而尽。
又宋丁谓与寇莱公,同在政府。天下之人,谓寇必曰忠荩,言丁必曰奸佞。闻一善,必以归寇,未必皆寇所为也;闻一恶,必以归丁,未必皆丁所为也。
又宋秦桧欺君误国,贼害忠良,百世之下,莫不恶其奸。而岳王精忠报国,后世亦靡不景仰其风。其祠有铁铸秦桧及其妻王氏像,跪案前,悬一木掌。远近之人,进谒者,皆钦拜岳王,而执木掌以批铁像焉。
合而观之,民非有私好私恶之心,其同异者,善恶之应耳。
唐朝来俊臣,在武则天执政时当侍御史,所收的赃物就像山一样高,被他冤枉处死的冤魂足以堵塞道路。后来因为谋反罪被判死刑,在闹市斩首后陈尸街头,许多恨他的人蜂拥而上,吃他的肉,挖他的眼睛,取他的心脏,没多久,他的尸体就被一抢而空。
宋朝丁谓和寇准,同在朝廷为官。天下百姓只要提到寇准,必定称他忠诚为国;只要说到丁谓,一定说他奸诈狡猾。如果听到一件善事,一定说是寇准所为,其实未必都是寇公做的;如果听到一件恶事,必定说是丁谓所做,其实未必都是丁谓做的。
宋朝的秦桧,欺君误国,残害忠良,百世以来,世人没有不痛恨他的奸诈。而岳飞精忠报国,后世的人无不景仰他的风范。在杭州西湖岳王祠前面,有铁铸的秦桧和他妻子王氏的塑像,跪在香案前,旁边还挂着一个木制手掌。远近前来参拜的人,都因钦佩岳王而痛恨秦桧,就拿起木掌来痛打秦桧夫妇的铁像。
综观上述三例,一般百姓对于好恶并非存有私心,所有的人善恶标准实际上都是相同的,其爱和憎的区别,其实是人心对于善恶的回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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