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恩推过,嫁祸卖恶(冒认恩惠,推卸过错;嫁祸于人,推卸罪恶)
恩非己出,而冒认之,不过一时讨好之计;究之必得其实,其人不特不感,而反薄其诬。过实己出,而推委之,不过一时卸火之计;究之必得其真,他人不特不恕,而益憎其狡。所谓小人枉自为小人也!
恩惠不是出于自己却去冒名认领,这只不过是一时讨好(别人)的方法,只要稍加探究,人家必会获知实情,对方不但不感激他,还会鄙视他捏造事实的行为。过错本来出于自己,却把责任推给别人,这只不过是一时熄火的方法,只要稍加探究,必定真相大白,别人不但不会原谅他,反而更加痛恨他的狡诈。小人费尽心机,却白白地做了小人!
宋王曾为相,有请差遣者,必正色却之,已而擢用,绝口不与言。子弟曰:“曷不使之知乎?”公曰:“用贤,人主之事,若使之知,是徇私情而市私恩也。”
宋朝王曾(前面有介绍)当宰相时,有人托他关照升迁调动之事他必会严词拒绝,即便最后被录用了,他也绝口不提是自己推荐的。他的晚辈说:“您为何不让他知道呢?”王公回答说:“任用贤才皇上之事,若让他知道,那就是顾及私人感情,卖弄私人恩惠。”
昔有一人,欲以千金赠客,恐明与之,则旁有妒者。乃以金置酒瓮中,泥封而遗之。其人发视得金,问故。曰:“我不知也,此酒买之市上,知为何人所藏?此是定数,当为兄有耳,何以问我耶?”
从前有一个人想把千金赠送客人,但担心在众人面前给他会遭旁人嫉妒,就将千金放在酒瓮中,用泥封紧瓮口再送给他。那人打开酒瓮后,发现金子,向送瓮者问原因。这人说:“我不知道,这瓮酒是从市上买来,我怎么知道是何人所藏?大概这是上天安排的,应当归你所有,为何要问我呢?”
兴山一县吏,工于骗人。官每施人惠泽,乃曰:“我吹嘘力也。”或饶人责罚,曰:“我维持功也。”凡有善政,皆认为己恩,人咸颂其有旋转乾坤之力。后官坐事,上台并执之曰:“官听尔言,其所为,皆尔主使之也,罪胡容辞。”竟笞而死。
兴山(今湖北宜昌西北)地方有个小县吏很会骗人,县官每次施人恩惠,小县吏就对人说:“这是我替你向县官争取来的。”如果县官饶恕人犯的罪行,他就会说:“这是我替你讲情的功劳。”凡是县衙有良好政令,他都宣称那是自己的功劳,因此大家都称赞他有扭转乾坤的能力。后来县官犯案出事,上级把他一并捉拿,说:“县官平时都听你的话,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你所主使,你当然难逃治罪。”最后他竟被活活打死。
明王状元华,居官时,人以他事诬之,或劝之辩白。曰:“此我同年友之事,若白之,是讦友也。”竟不辩。后其子守仁,即阳明先生,官京师,闻士论为此事纷纷,欲具疏奏辩。公驰书止之,曰:“汝以此事为汝父耻耶?吾本无可耻,今乃无故而攻发吾友,是反为吾一大耻矣。”遂止。
噫!宁认己过,不扬友非,岂非超出寻常万万乎?如此而有己过推人之弊乎?
明朝状元王华(见译者补充)担任官职时有人诬告他。别人劝他为自己辩白,他却说:“这是我同年朋友所做的事,我若为自己辩白,就等于攻击朋友。”因此不予辩解。后来他的儿子王守仁(即阳明先生,见“诳诸无识,谤诸同学”一章介绍)在京城当官时,听到读书人对此事议论纷纷,就想上书皇上为父亲辩解。王公知道后,立刻写了一封快信制止王阳明,说:“你以为这件事情是你父亲的耻辱吗?我本来就没任何可耻的地方,现在你却无缘无故要攻击揭发我的朋友,这反而会成为我的一大耻辱。”王阳明因而停止上书,不再为父亲辩解。
唉!王公宁可承认是自己的过失,也不愿揭发朋友的错误,其德行岂不是已经超出常人万万倍吗?能够这样做,还会有把自己过失推给别人的劣行吗?
译者补充:
王阳明先生在前面章节已经介绍,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因此他父亲的情况有必要在此再补充介绍一下。
王华,字德辉,号实庵,晚号海日翁。曾读书龙泉山中,学者又称他龙山先生,浙江余姚人。明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辛丑科进士第一人。曾任明孝宗皇帝的老师。他为人秉直,不与权阉刘瑾同流,是个刚正不阿的正直君子。
王华登第后,授翰林修撰。弘治中累官学士、少詹事。因才学出众,气度不凡,在讲幄最久,孝宗特别器重,曾赐金带,四品官服,眷赐日隆。预修《大明会典》《通鉴纂要》,擢礼部右侍郎,仍兼日讲官。
武宗即位,刘瑾专权,朝中大臣纷纷争走其门,而王华独不往。刘瑾素慕王华为人,曾两次派人对王华说,他与王华有旧,王华若能去见他一面,可立登相位。王华操持坚定,不肯趋附。长子王守仁也因不依附刘瑾,刘瑾恼羞成怒,贬守仁,并将王华调为南京吏部尚书,次年又借故令王华致仕。王华闻命处之坦然,以为“从此可以免祸矣”。
王华归田后,以读书自娱,侍奉百岁老母,自己虽年已七十,仍行孝于床前,为世人称赞。刘瑾事败被诛后,王华恢复原官。嘉靖元年卒于家中,享年77岁。王华为人醇厚,颇有节操,善恶分明,临危临难,从容不迫,持身俭朴,利害得失,不系于心。嫁祸如嫁女于人,人亦愿娶;卖恶如卖物于人,人亦愿买。此等机械甚深,受报必惨。终至祸自及而恶自归,亦何益哉?
嫁祸就像嫁女儿一样,要别人愿意娶才行;卖恶就像卖东西一样,要人家愿意买才行。这种人心机实在太深,所受果报一定特别悲惨。到最后祸害必将转到自己身上,恶报也会归于自己,这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宋郭黄中,知云安军,一日诣栖霞宫进香,梦神告曰:“公惠顾此邦,人人受赐。然事有隐匿,不敢不告。明日有解屠牛者至,九人外,宜察之。”诘旦,巡检司果解九人来,有一兵自称捕获请赏。盖牛乃兵杀,嫁祸九人,而又执以希赏也。公一诘遂伏。
宋朝郭黄中在云安军为官,有一天他到栖霞宫进香,梦见神明告诉他说:“你的恩惠照顾到这地方,使人人受益。然而有件隐匿的事情,不敢不告知。明天会有人押解屠牛嫌犯来到这里,真正的嫌犯却在被押的九个人之外,你要详细审问。”第二天早上,巡检司果然押解九个嫌犯到来,一个士兵自称捕获杀牛嫌犯,来向长官请赏。其实牛是士兵所杀,但他却嫁祸给这九人,又捉他们来请赏。郭公一质问,这个士兵就俯首认罪了。
越中程七,素无赖,乡邻有斗者,必曰:“能醉我以酒,酬我以钱,当代为出力。”人许之,即乘醉代往,辱骂凶殴,无所不至。又能替人设恶计,只要有利无不为之。一日受人雇倩,入府代责,重伤致死,暴尸于路。人见之,莫不骂且笑曰:“恶可卖,性命亦可卖耶?”
浙江绍兴一带有个程七,一向耍无赖,每到乡里发生争斗,他一定会说:“只要谁能拿酒给我喝,拿钱给我当报酬,我一定替他出力。”如果有人雇他,他就趁着酒醉,代其前往辱骂殴打对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还会替人设毒计害人,只要有利可图,他就无所不为。有一天他受雇到官府代人挨打,结果重伤而死,尸体被抛在路旁。凡是见到的人无不痛骂并讥笑他说:“坏事或毒计可以出卖,难道性命也可出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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