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看见他人有所得,就如同自己有所得;看见他人有所失,就如同自己有所失)
今人见人得失,不能如己得失,只是一片私心为着自己。要得怕失;便动了惟恐人得,宁使人失之念。起初还只利己,后来渐至妨人。然忌成乐败,何与人事?徒自坏心术,而种恶因以自害耳。不知圣贤功夫,原要消除我见;达人见识,亦须打破俗情。若悟人己一原,得失天命,则见人之得,不但不妒,还要百般扶持;见人之失,不但不喜,兼且多方救护矣。此自己真实受用处。
现在的人看到别人的得失,不能看作自己的得失,只因一片私心为着自己。希望得到,害怕失去;如此便动了惟恐人得,宁使人失的念头。起初只是为了利己,后来渐渐变成妨害他人。然而妒忌成功,乐见失败,这与他人又有何关系呢?只是徒自败坏心术,种下恶因伤害自己而已。殊不知要成就圣贤的功夫,本来就要消除小我偏见;就是做个通达之人,其见识也必须打破凡夫俗情。如果悟出别人和自己原来同是一体,个人得失本是因果报应,如此就能见到他人所得,不但不会嫉妒,还会百般扶持帮助;看到他人有所失,不但不会欢喜,而且还会多方救助保护。这就是自己真实受用处。
唐狄梁公,为并州法曹参军,郑某当使绝域,母老且病。狄公曰:“彼母如此,岂可使有万里之忧?”诣长史蔺仁基,请代行。仁基素与李司马不协,因谓曰:“狄公如此,吾辈能不自愧乎?”遂睦。
唐朝名臣梁国公狄仁杰(前面已介绍),在山西太原当法曹参军时,有一位姓郑的人,奉命出使到偏僻交通不便的地方,而他母亲又年老多病。狄公说:“他的母亲年老又生病,怎可派遣到万里之外,使他心生忧愁呢?”于是就去晋见长史蔺仁基,请求代他出行。蔺仁基看见狄公如此高德,联想到自己平时与李司马感情不好,很感动地说:“狄公都能有如此爱心,我怎能不感到惭愧呢?”于是和李司马和睦相处。
译者补充:
狄仁杰一次在赴任途中,登上太行山,远远望见一片白云孤飞,狄仁杰告诉同行的人说:“我的亲人就在那片白云的下方。”说完注视良久,直到白云飘去才又重新上路。狄仁杰的同僚郑崇质将要被派往西北偏僻之所执行公务,而他的母亲年迈多病。狄仁杰劝道:“你怎么可以让年迈的母亲在万里之外为你担忧?”于是进见并州长史蔺仁基,请求代替郑崇质远行。蔺仁基被他们二人的友谊所感动,联想到自己与同僚李孝廉之间的种种不和,深感惭愧,主动与李孝廉和解。狄仁杰后来被酷吏来俊臣诬陷下狱,有人让他指证宰相杨执柔也是同谋以求免死,狄仁杰气愤地说:“皇天后土在上,我狄仁杰怎么能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说话间,用头撞向柱子,血流满面,吓得游说者连忙安慰他。从以上可知,至亲至孝的狄仁杰不仅是一个相当合格的司法官员,也堪称封建社会的道德楷模。
薛瑗相燕国,不能平心,忌人得,喜人失。不荐贤,且嫉之,使不得进。一子死狱,余者残废。公明子皋[3],授以《中诫经》[4],瑗悔,誓力行,仅全一子。
薛瑗当燕国(据《中诫经》,为宋国——译者注)宰相,不能平等待人,妒忌他人所得,欢喜他人损失。不但不推荐贤能,而且还心生嫉妒,使他人不能上升。后来他有一个儿子死在狱中,其余的都变成残废。公明子皋将《中诫经》传授给他,薛瑗非常后悔,发誓力行经中教诲,最后仅保住一个儿子。
译者补充:
《赤松子中诫经序》记载此一故事有所出入,薛瑗为宋国宰相,内容如下。
昔公明子皋过宋,见大夫薛瑗,其有子一十人,六人偻跛癵臂颠痴,一子狱死,三子盲聋喑哑。
子皋遂问:“大夫所行之行如何而祸至此?”
薛瑗对曰:“今蒙先生顾问,实以衷肠之事奉告先生:予为国之宰相,未曾举一人,不曾接一士,见贤如仇,约截不令入。见人遗失,予如有所得;见人有得,予如有所失。恨身不为之耳。”
皋曰:“大夫所行如此之行,须至灭门矣!千迍万病殃及子孙,受诸恶报,何至如此乎?”
薛瑗闻说,声色忧惧,心魂茫然,稽首知过:“宁许改乎?”
子皋语大夫曰:“天虽高而察其下,行凶恶者必殃,行善事者必福,改往修来,转败为成,不患晚矣。吾昔年曾于先生处,传得赤松子诫箴一轴,能依此行,治身万病,及拔见世子孙。吾今知大夫所作用心,从来皆错,予将此诫箴,奉传于大夫,但依此而行之,必知天之验也。”
于是开箧取经,授予薛瑗。瑗拜而捧之。皋遂辞而去。得后数年,子皋还来,到国见大夫,赌其诸子所疾并皆差矣。
子皋见诸子疾愈,问大夫曰:“予别后得何良医妙术,郎君所损诸疾皆痊。”
对曰:“儿子亦不值良医,别无方术。顷年于先生处,得《中诫经》,遂改过自悛心:见人有所失,为之惨然;见人有所得,内有喜悦;举贤荐能,自退禄位;以前所储金帛钱谷,散惠孤贫;救济穷困,宽心饶借;与物无竞,斋沐追荐君父;不淫服饰,不贪美味;敬天地,信鬼神;知足俭约,儿子各各自愈。”
子皋语曰:“速哉!速哉!天之报善也,过于响应声,影应形。今大夫一心行善,男女百病皆差,何况行千余事乎!”
薛瑗乃将千金拜上子皋,以酬赐经之恩,乞先生见受。
子皋曰:“予得大夫金亦无用处,可自留阴惠施人。惟抄此经,授予未悟之人,便是大夫报恩极也。”于是先生乃辞大夫而去。
明莲池大师曰:“人对世间财色名利境界,以喻明之。有火聚于此,五物在旁:一如干草,才触即燃者也;二如木,嘘之即燃者也;三如铁,不可得燃,而可镕者也;四如水,不惟不燃,反能灭火者也,然入斧甑,尚可沸也;五如空,任其燔灼,体恒自如,亦不须灭,行将自灭也。平心者,应作是观。”
明朝莲池大师(前面已经介绍)说:“人们对于世间财色名利的诱惑,可用比喻来说明。譬如这里有大火燃烧,旁边放有五种不同东西:第一种是干草,才碰到火就燃烧起来;第二种是木柴,只要向它吹气,就能燃烧;第三种是铁,虽不可能燃烧,但可以熔化;第四种是水,不但不能燃烧它,反而能把火灭掉,但把水放锅里煮,还是会被火烧开;第五种是虚空,任凭大火怎么烧,它还是如如不动,也不需要去熄灭,火到最后自然熄。能够修心的人,应以此来观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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