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人自安,减人自益(让别人承担危险,只求自己安稳;减损别人的利益,只图个人的私利)
千经万典,只论个“心”字。今乃与人同处祸患,竟欲令人当其危险,而我则居其安乎?先丧本心矣。
于铁樵曰:“舍危就安,情理之常,而天恶之者何也?非恶其自安也,恶其危人也。人生所历之境,莫不有安危之判;苟但知安己,而不顾危人,则杀机伏于中,可以无所不至。使其计得行,则谲者皆高枕,而愿者无噍类矣!岂天地之心乎?况安危之几,如环之转,到底不容私心人识破。故所趋或反险地,而所避或反坦途者有之矣。苟平心于人己之间,则何往而非磐石耶?”
千经万典只是论一个“心”字。与他人同处祸患时,竟想让别人承担危险,这样做自己能求得安宁吗?这简直是丧失良心了。
于铁樵先生说:“舍弃危险而就安稳,这是常情,可上天为何要厌恶他呢?其实上天并非厌恶他自求安稳,而是厌恶他把危险推给别人。人生所经历的境遇无不有安危之分;如果只顾自己安全,而不顾别人的危险,那杀机就潜伏在他心中,没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如果让他诡计得逞,那么狡猾的人都可以高枕无忧,而忠厚老实的人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了!这哪是天地的本意?况且安危的征兆就像环在转动,终究不允许有私心之人看破。所以他们所趋向的,也许正是危险之地;而所避开的,也许反而是坦途,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若能以平等心待人,那么到哪里不像磐石一样安稳呢?”
宋李绪,知永安军,时大盗方起,恐及祸,乃诡荐其友范铏代己。于是铏知永安,绪得离任。后铏举家为盗所害。未几,绪赴调临安,路逢寇,亦合家死。
嗟乎!见人之危,君子尚思救之,宁忍危人自安乎?此刻薄小人所为,得祸最大。
宋朝李绪主管永安军(今河南巩义市西,“军”为宋朝行政区,比县大),当时盗匪刚开始作乱,他担心遭到祸害,就使诡计推荐朋友范铏(xínɡ)代理自己职务。于是范铏就来掌管永安军,李绪得以离任。后来范铏全家都被盗匪杀害。不久,李绪奉调临安(今杭州西方)就任,途中遇到匪寇,也全家被杀。
唉!君子看见别人有危险尚且会想尽办法解救,怎可陷他人于危险而自求安稳呢?这是刻薄小人的做法,所受到的灾祸也最大。
天下惟益人者,方能自益;苟无益于人,而有益于己,尚非真益也。况减损他人,自取饶益乎?所谓只顾己富,不顾他贫是也。于铁樵曰:“今人于财帛田庐等事,往往为此,岂知此特借债而不立券者耳,子钱将日增,限期将日满矣,何所谓益哉?”
普天之下惟有有益于他人的人,才能使自己获益;如果无益于他人而为自己牟利,还不是真正的利益。更何况减损他人而便于自己获得丰厚的利益呢?这就是所谓的只顾自己富有,不顾他人贫穷。于铁樵先生说:“现在的人对于钱财田地房产等事情往往都是如此,他们怎会知道,这样做就等于向人借债不写字据,他们的利息将日益增加,而(报应的)期限很快就到了,这哪有什么利益呢?”
明崇祯初,甲乙二士相善。值武闱,各荐武举一名,甲托县令,乙托司李。各该酬五十金。甲揣县令望轻,必不得;司李望重,事必成。因欲减乙以益己,设策语乙曰:“我两人同心,宜共甘苦,如止录其一,勿论尔我,均分其谢。”乙首肯。及发榜,则托司李者竟遗,而托县令者得录。向所封酬仪,皆在乙处,甲不能食言,惟怅怅而已。
夫甲欲益己而反以益人。推此则凡官吏剥民,富室盘息,思以充囊肥己者,未有不反受损者也。
明朝崇祯年初,甲乙两人感情很好。当时正逢朝廷举办武举人的考试,由于地方官员可以向朝廷各保荐武举一人,甲就托县令保荐自己,乙则托司理。按照当时规矩,录取的人须付五十两酬金给托人。甲就推想县令名望不够,所推荐的人一定无法录取;而司理的名望较高,所推荐的人必会成功。于是就想损害乙的利益来利己,就设计对乙说:“我们两人既然同心,就应同甘共苦,如果只录取其中一人,不分你我,我们都平分谢金。”乙点头同意。等到放榜时,请司理推荐的人竟落选,而请县令的人却被录取。但以前所封存的酬金,都存放在乙处,甲也不能食言,惟有心里难过罢了。
甲本想为自己牟利,却反而成全了别人。由此推论,凡是官吏剥削百姓、富人榨取穷人利息、想要中饱私囊来自肥的,到头来无不使自己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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